3.1 文物建筑 heritage buildings
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二、电气火灾风险评价频次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技术规范》WW∕T0126-2025
5.1.2 专业性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价的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文物建筑电气系统进行改造,并投入运行1年后,应进行1次专业性电气火灾风险评价;
b)文物建筑发生电气火灾事故后,应进行1次专业性电气火灾风险评价;
c)常规性电气火灾风险评价的结论为整体高风险,应进行1次专业性电气火灾风险评价。
5.1.4 常规性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价的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a)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常规性电气火灾风险评价;
b)其他文物建筑每年宜进行1次常规性电气火灾风险评价;
c)电气系统未实现集中维护管理的文物建筑应加大常规性电气火灾风险评价的频次。
三、电气火灾隐患定期检查频次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技术规范》WW∕T0126-2025
8.3.2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定期检查的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a)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电气火灾隐患检查;
b)其他文物建筑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电气火灾隐患检查;
c)举办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前应进行一次电气火灾隐患检查。